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開靈車播牽亡歌討債 2人被判拘役

陳明海夥同許峰銘等人開了一輛「靈車」到林敏霖(左二)住處,以擴音器播放「牽亡歌曲」,被林敏霖提起告訴,台中高分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陳男拘役15日、許峰銘拘役10日。(資料照,記者楊政郡攝。)

陳明海夥同許峰銘等人開了一輛「靈車」到林敏霖(左二)住處,以擴音器播放「牽亡歌曲」,被林敏霖提起告訴,台中高分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陳男拘役15日、許峰銘拘役10日。(資料照,記者楊政郡攝。)

2014/09/18 13:30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國策顧問、前台中縣議會議長林敏霖與其弟林敏榮,因和陳明海等人有債務糾紛,陳男夥同許峰銘等人開了一輛「靈車」到林敏霖住處,並以擴音器播放「牽亡歌曲」,被林敏霖提起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陳明海拘役15日、許峰銘拘役10日。

判決書指出,陳明海不滿林敏霖與其弟林敏榮(已過世)積欠債務不還,從網路下載林敏霖的照片,並將照片製作成遺照的外觀,懸掛貨車前方,而將貨車佈置為「靈車」,兩側還有白色燈籠及紙紮人等物。

陳男並以1000元的代價僱用被告許峰銘等人,在去年6月間開車前往林敏霖的住處,車輛慢速環繞,並在該處播放喪禮使用的「牽亡歌曲」。

林敏霖認為陳男等人的作法已涉及恐嚇,因而提起告訴,一審判處陳明海有期徒刑4月、許峰銘處2月。陳男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法官認為在台灣民間,以靈車及牽亡歌曲的作法是在詛咒對方,屬不祥之兆,但被告2人並無任何以具體加害之內容來恐嚇對方,因而改以公然侮辱罪判處陳明海拘役15日、許峰銘拘役10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