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膛斷頸2死命案 兇嫌判賠608萬
2014/09/18 12:38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前年5月新北市發生開膛斷頸命案,22歲賭客王志維積欠150萬元賭債,25歲債主張建華為尋找王男,在臉書發出「活要見人、死要見屍」的「通緝令」,雙方在臉書「烙人」談判,結果王志維等8人瘋狂砍殺張建華等4人,張被砍傷,來助陣唐柏豪遭斷頸、王彥鈞被開膛,雙雙慘死刀下。死者家屬提告求償,台北地院今判王志維、李叢安、鍾典宏等兇嫌,須連帶賠償唐的家屬321萬元、王的家屬287萬元,因李叢安犯案時僅19歲,他的父母被判應連帶賠償。可上訴。
這起駭人聽聞的命案發生於前年5月,美國職棒簽賭組頭張建華不滿王志維欠他150萬賭債,在臉書懸賞10萬元抓人,稱「活要見人,死要見屍」,要「新店的兄弟阿兄們幫忙抓一下」,雙方約在新店瑠公公園談判,王志維與友人李叢安、鍾典宏等8人伺機埋伏,以人海戰砍殺張建華等4人,張被砍傷,王彥鈞身中4刀,其中一刀由右胸口刺穿至左腹,肋骨被砍斷;唐柏豪被砍7刀,頭身幾乎分離。
刑事部分,去年3月台北地院依殺人罪判處李叢安15年,以傷害致死罪判王志維10年、鍾典宏7年4月徒刑;民事部分,法官判3嫌應連帶賠償死者家屬608萬元,因李叢安犯案時還未成年,他的父母須負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