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角散」二代爭產 判兄弟股權轉讓可獲補償
2014/09/16 13:36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知名成藥「龍角散」的前台灣代理商高平公司爆發第二代爭產糾紛,最高法院日前審結,維持高等法院更二審見解,判決范家老三范育俊、老四范文陽應將公司股權轉讓給老二范育仁,范育仁則應各給付2千多萬元給范育俊和范文陽,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高平公司創辦人范木青,60多年前和日商合作引進販售「龍角散」,成為台灣獨家代理商,范木青生前於87年11月家族會議中,將財產分贈4個兒子,4兒各得1億5千萬元,由二兒子范育仁負責經營公司擔任高平董事長,其他兄弟須將公司股權移轉給范育仁,范育仁則須補償其他兄弟。
不過僅老大移轉股權,老二和老三及老四對簿公堂,互提民刑事訴訟;最高法院認為范木青87年間的分產決定有效,判決范家老三和老四須轉移股權給老二,同時老二也應貼補老三和老四,范育仁給付老三和老四范育仁2334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