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台盜用網路照片 侵權遭起訴
2014/09/03 14:05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去年7月12日,東森新聞台網站報導旅美棒球選手李振昌,劉姓員工隨意在網路上搜尋李振昌照片,未取得拍攝者同意,就將照片PO在新聞網頁,遭著作者提告侵權,台北地檢署今天起訴劉姓員工,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東森電視台一併論罪,並處罰金刑。
擔任東森新聞台網站國際採訪中心編譯的劉姓員工在庭上表示,當初在Google搜尋李振昌的照片,放在網路上,沒想過會有使用問題,照片拍攝者陳銘駒是專門介紹棒球選手網站「台灣農場報報」的攝影師,由於該則新聞及圖片同時提供蕃薯藤新聞網等網站使用,陳銘駒發現所拍照片遭人盜用,當初在照片上特別標註的Mark也被刪除,憤而提告,雙方調解破局。
檢察官認為,照片標註Mark雖無法確認是否為東森新聞台所刪除,但盜用照片已觸犯著作權法,且照片也未標註任何擷取自網路字樣,不過就算照片註明擷取自網路,也不能阻卻違法事實,觀念應予以導正,因此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劉姓員工及東森電視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