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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弊案遭拍照 國產局前股長:侵犯肖像權

國有財產局(國產署前身)前局長洪寶川步出士林地院。(記者金仁晧攝)

國有財產局(國產署前身)前局長洪寶川步出士林地院。(記者金仁晧攝)

2014/09/02 11:59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捲入七七行館案,國有財產局(國產署前身)前局長洪寶川、前股長張智傑及前課員廖益群日前遭追加起訴,今首度赴士林地院開庭,3人皆否認犯罪,離開法院時,張智傑還怒斥門口的媒體「我有說你們可以拍嗎?」「這樣是侵犯我的肖像權!」並打110,通報士林分局天母派出所,經員警協調後,張智傑才「保留法律追訴權」轉身離去。

今開庭,事前僅1律師呈報書狀,法官當庭要求3人再詳閱起訴事實,弄清楚和記憶中的經過是否一樣,並釐清有無構成犯罪,庭訊僅約5分多鐘便結束,10月21日將再開庭。

由於張智傑屬本案件被告,步下士林地院門口階梯時,遭媒體拍攝,張智傑便以手擋鏡頭,並要求其中1名攝影記者「跟我去派出所」,雙方僵持數分鐘,張智傑才打電話報警,天母派出所獲報「有吵架糾紛」,1名員警到場並告知張的權利,若登報或刊載於網路後,覺得隱私權或肖像權受侵犯,可再提告。

國有財產局(國產署前身)前股長張智傑怒斥攝影記者。(記者金仁晧攝)

國有財產局(國產署前身)前股長張智傑怒斥攝影記者。(記者金仁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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