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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靈刷手」盜刷信用卡爽買 3C產品 被逮

苗栗縣頭份鎮35歲的李台偉,涉嫌持28張信用卡,在桃竹苗地區盜刷3C產品,並稱盜刷2、3千次,且得手物品皆已丟棄,圖為李台偉竊得之信用卡。(記者鄭鴻達攝)

苗栗縣頭份鎮35歲的李台偉,涉嫌持28張信用卡,在桃竹苗地區盜刷3C產品,並稱盜刷2、3千次,且得手物品皆已丟棄,圖為李台偉竊得之信用卡。(記者鄭鴻達攝)

2014/07/31 17:14

〔記者鄭鴻達、蔡政珉/頭份報導〕有「閃靈刷手」稱號的35歲的男子李台偉,近期涉嫌在桃竹苗地區4處盜刷信用卡,引起鄰近店家注意。昨天晚間,李男至頭份市區自強路某3C商店,持卡盜刷HTC M8手機,因鄰近店家事前已互相通報相關情事,李男因而被店員認出報警,隨即遭警方帶回偵辦。

警方自李嫌的頭份住處及包包內,起出9家銀行所發之28張信用卡,目前有6名被害人出面指認。李嫌供稱,他都趁大賣場及便利商店的客人,在消費時忘記取回信用卡時趁機竊取,隨即到其他賣場盜刷。李嫌盜刷的物品以3C產品為主。

李嫌表示每次盜刷時,都會感到莫名興奮及成就感,因此才狂刷了2、3千次,但次數過多,加上得手物品均已丟棄,品項跟金額早已記不清。

對於李嫌反覆的說詞,警方抱持保留態度,未來將持續調查盜刷金額與品項等,並以偽造文書、侵占遺失物等罪,將李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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