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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伸鹹豬手 男子判60天

2014/07/30 12:35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24歲陳男在夜店伸出鹹豬手摸女舞者小腿至大腿內側處,被發現後躲進包廂,該夜店保全質問時否認被踹了一腳,心有不甘,竟在店外對舞者男友宮某揮拳,造成宮某鼻樑骨折、左眼視網膜裂孔等傷害,台中地院依性騷擾及傷害罪判拘役60日。

判決書指出,陳男在今年元月某日凌晨,在台中市西屯區環中路「SPIN夜店」,見穿著清涼的舞者,正為酒客倒酒,而女舞者過來幫他倒酒時,不安分的手從舞者小腿摸至大腿內側處,女舞者驚嚇跳離,眼神示意保全過來處理,且馬上手指著陳嫌。

陳某被發現後立即躲進包廂,而女舞者的宮姓男友及保全人員,在包廂質問陳某,陳矢口否認併隨即與友人快步離開夜店,宮某與保全追出去叫住陳某,要求陳向需女舞者道歉,並踹了陳肚子一腳,陳口頭表示願意道歉,但心有不甘,走到店外香腸攤附近,陳嫌突然回頭朝宮某鼻樑一拳揮過去,造成鼻樑立即出血、骨折,左眼視網膜裂孔,所幸並非永久不治的傷害,台中地院判陳某性騷擾及傷害罪,拘役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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