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租屋 男房客起色心性侵遭重判
2014/07/29 18:5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在外租房要小心!陳姓男房客藉口網路問題,和新房客18歲女學生攀談,認為她單純可欺,隔天再度敲門後,即強行入內,持剪刀逼迫女學生脫光衣服,強拍其裸照,並加以性侵,造成女學生身心受創,高等法院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重判陳男10年半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此案發生在桃園縣一處出租公寓套房,前年5月,陳姓男子以女友名義租得某間套房。去年間,18歲的女學生「小倩」(化名)租得隔壁套房。
陳男在小倩搬入後,知悉是年輕正妹,就以網路問題為藉口,敲房門和小倩攀談後離去。陳男認為,小倩是獨自租屋,且警覺性不足,年少可欺,因此萌生不軌意圖。
隔天深夜10時20分,陳男敲小倩房門,以「我是隔壁鄰居啦」,希望騙得小倩開門。因時值深夜,小倩僅稍微開啟房門,並詢問陳男有什麼事時,陳男竟強行進入她的房間,以雙手掐住其脖子並推倒在床上,隨後拿著屋內剪刀架住她的脖子,恫嚇「這刀刺進你的大動脈妳會死」等話,脅迫小倩拍裸照,並將她性侵,離去前,陳男還恐嚇她說「若報警,會將裸照寄給妳的媽媽和男友」。
案發後,因陳男還不斷騷擾小倩,小倩忍無可忍,只好報警將陳男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