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舊情人出軌偷歡 反目互告不起訴

2014/07/28 16:50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已婚的蔡姓憲兵上校,2年前勾搭已是人妻的昔日同窗女同學,多年後再度相遇,兩人舊情復燃,相偕出遊偷歡多次,後女方控男方性侵,最後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但蔡男卻為此被記大過一支,不光榮退伍,為捍衛自身清白,他反控女方誣告,但因查不出女子有誣告故意,北檢今天偵查終結,給予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兩人是鄰居,從小青梅竹馬,國中時也曾交往,多年後再次重逢,再度擦出愛的火花,雖各自已有家庭,但還是發生了性關係,兩人常隱瞞另一半,到賓館開房間。後女方生病,私下請蔡男幫忙「喬病房」,蔡事後送花籃慰問人妻,引起人妻的丈夫懷疑。

在丈夫的逼問下,人妻坦承出軌,但淚眼哭訴「是被要脅的」,因蔡男屢次威脅,要把兩人發生性關係之事告訴丈夫,她怕東窗事發,不得不隱忍,丈夫憤而向軍檢提告,人妻也指控蔡男性侵,當時軍檢查無實證,兩度不起訴。

蔡男認為名譽因此受損,反控對方誣告,檢察官認為,不能因前案證據不被檢察官採證,給予不起訴處分,就反向推論是對方誣告,畢竟兩人的確有發生性行為,至於是不是「你情我願」,雙方各說各話,因此今不起訴女方。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