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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業用漂白劑泡豆芽菜 3人被起訴

苗栗檢警查獲黃女所經營工廠利用工業用漂白劑浸泡豆芽菜,讓賣相更佳。(資料照、記者張勳騰翻攝)

苗栗檢警查獲黃女所經營工廠利用工業用漂白劑浸泡豆芽菜,讓賣相更佳。(資料照、記者張勳騰翻攝)

2014/07/28 12:46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49歲女子黃語慧,涉嫌使用工業用漂白劑浸泡豆芽菜,每天出貨約480公斤,銷售到苗栗縣內傳統市場及小吃攤,黃女坦承從去年6月至今年4月間被檢警查獲,已售出108960公斤豆芽菜,每月淨利4、5萬元;黃女坦承犯行,苗栗地檢署今天將黃女及江姓、羅姓共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黃語慧為求豆芽菜的賣相及保鮮,自73年起到被檢警查獲止,使用浸泡過低亞硫酸鈉(即工業用漂白劑)的豆芽菜,其方法為大約15公噸的水加入1台斤的低亞硫酸鈉浸泡豆芽菜,浸泡後立即撈起,每天約出貨480公斤,再銷售到傳統市場及小吃攤商,現場被查獲浸泡過的豆芽菜,經苗栗縣衛生局檢驗呈低亞硫酸鈉陽性反應。

檢方查出,苗栗衛生局於去年12月接獲檢舉前往稽查,發現黃語慧及羅姓男子利用低亞硫酸鈉浸泡豆芽菜,今年1月被衛生局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裁罰6萬元。

未料,黃女因客戶反應賣相變差,為求牟利,黃女再指示羅男再添加低亞硫酸鈉浸泡豆芽菜後,再賣給江姓男子所經營的小吃店,以搭配於麵食中,或以轉賣方式供消費大眾食用,讓不知情的消費者將黑心豆芽菜吃下肚。

苗栗檢警查獲黃女,利用工業用漂白劑浸泡豆芽菜,讓賣相更佳,圖為當初所查扣的豆芽菜。(資料照,記者張勳騰翻攝)

苗栗檢警查獲黃女,利用工業用漂白劑浸泡豆芽菜,讓賣相更佳,圖為當初所查扣的豆芽菜。(資料照,記者張勳騰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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