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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根太大不知沒戴套」 事後告性侵判無罪

2014/07/25 17:08

〔記者湯世名/員林報導〕「你那根那麼大,根本感覺不出沒有戴套!」一名女子指控賴姓男子與她性交易,原有戴保險套的賴男偷偷把套子拔下,被她發現制止時,卻被硬上性侵,賴男則堅稱是完事後女子才發現他沒戴套,彰化地院發現,女子供詞前後反覆,應是未能順利取得性交易的尾款而懷恨提告,25日判決賴男無罪。

18歲的女子指控說,去年7月她與賴姓男子於網路認識,雙方達成性交易1小時3500元的協議,賴男開車載她到彰化縣和美鎮某汽車旅館交易,但他因身上現金不足,先付1900元並表示性交易完成後再去提領尾款,沒想到原本已戴上保險套的賴男,竟偷偷拔下套子,她發現後當場拒絕交易,不料賴男竟稱「女生說不要就是要」,強行將她性侵。

女子說,事畢,賴男載她去便利商店自動提款機領尾款,但他的帳戶餘額不足,又稱要帶她去找朋友借錢,她即聯繫友人告知被性侵。

34歲的賴男堅決否認性侵,並稱他曾說辦完事後出去再領尾款給女子,女子也說好,他把原本套在陰莖的保險套拿掉後,叫女子把他的陰莖放入其陰道內完成性行為,女子也照做,直到他射精後,女子始知他沒有戴套並提出質問,他即稱「不是妳把我放進去的嗎?」女子則說「你那根那麼大,根本感覺不出沒有戴套!」後來女子的友人到場時很生氣,說要告他。

彰化地院審理發現,女子在警方首次製作筆錄時曾稱她有要求賴男戴套,否則不交易,但第2次製作筆錄時,又改稱是雙方做到一半,賴男把套子偷偷拔掉時被她發現制止,其供詞前後反覆。

院方並認為,若女子被性侵時有反抗,為何僅有陰部擦傷,身體其它部位都沒有?且事後還跟著賴男去領尾款,未趁機向警方報案,應是賴男尾款付不出來,女子心生怨懟,因而提告欲使其入罪,因此,相關證據皆不足以證明賴男犯罪下,自應為無罪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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