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春台提告 李珍妮:可能他對我念念不忘
2014/07/24 19:27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名媛李珍妮遭女兒生父、開發金執行副總吳春台指控,涉嫌在吳春台婚前留字條「不放棄股權,婚禮試試看」,遭吳春台提告恐嚇,台北地檢署今早約談李珍妮,她應訊時否認恐嚇,訊後受訪表示,「可能他對我念念不忘吧,大家可以好好談,纏訟期間雙方各花百餘萬請律師,一直告下去最後只有律師賺到!」
李珍妮受訪表示,紙條是6、7年前寫的,只是情緒發洩,不知為何會流到吳春台手中,吳春台早就將服飾公司股權轉讓,抵押給女兒當作撫養費,不解為何又反悔,「為省這點小錢提告,太沒道德!」
李珍妮說,早就把與吳春台有關的東西丟了,吳春台卻還保留與她有關的簡訊與文件,「可能對我還念念不忘吧!」其實雙方沒有深仇大恨,可以坐下來好好談,不斷纏訟下去只是讓大家看笑話。
多年前吳春台出資1千萬元,與李珍妮開設服飾公司,代理歐洲名牌服飾格麗茲,後來雙方出現股權糾紛,當時吳春台與現任妻子米凱莉正籌備婚事,李珍妮涉留下字條「不放棄股權,婚禮試試看!」吳春台因而提告。
檢方上週已傳喚吳春台說明,今天早上再傳李珍妮,據悉,李珍妮應訊時否認恐嚇,但未能提出證據,檢方日後將再約談雙方,不排除勸雙方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