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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為妻出氣 誣指女老師兼差 判賠15萬

2014/07/23 14:4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以投資股票為生的姚姓男子,因為其從事保險業的妻子,偽造吳姓女英文老師的保單被起訴,他為了幫妻子出氣、脫罪,匿名向監察院、教育部檢舉誣指吳女兼差做直銷、辱罵學生、私收學生補習,吳女告他侵害名譽權,求償50萬,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判姚男須賠償15萬元並登報道歉,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吳女任職於新北市某高中,曾參與編寫高中英文教材,於高中教育界小有名氣,姚妻是她的保險經紀人,姚妻偽報吳女多張保單的年收入,被控偽造文書,姚男懷恨在心,虛構事實匿名檢舉吳女。 

吳男98年寄匿名電子郵件給行政院長、教育部長信箱,自稱是吳女的學生家長,指控吳女要求家長請她當家教;隔年,姚向法務部、監察院檢舉誣指吳女於校外兼差,以致在校上課情緒欠佳,常罵學生白痴、豬。

吳女報警,檢警查出黑函來自姚男,姚男刑事被依妨害名譽罪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確定。吳女民事求償5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民事一、二審都認定姚男匿名虛構事實,侵害吳女名譽,二審判姚男須賠償15萬元,最高院日前駁回姚男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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