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留言「生日變忌日」女恐嚇被判拘役
2014/07/22 16:19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台北市林姓女子懷疑郭姓女友人挑撥離間,傳簡訊罵郭女「死變態」洩憤,又傳「殃及無辜不要怪我」簡訊,並在郭女臉書留言「生日變忌日」,郭女嚇到,控告林女恐嚇,台北地院今判林女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女懷疑郭女挑撥離間、盜用她的MSN、侵入她電腦,去年1月開始傳簡訊辱罵郭女,郭女曾試圖溝通但排解失敗,同年6月林女又傳簡訊:「孤立我沒關係,如果殃及無辜,不要怪我,尤其是你這死變態…我不會再傳了,但我做什麼請不要怪我」;9月林女又在臉書留言:「生日變忌日」觸霉頭,郭女不堪其擾,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北檢起訴林女。
林女答辯說,這些簡訊、留言只是發洩情緒,無意恐嚇,「我做什麼請不要怪我」的意思,是指要檢舉郭女,讓她考不上律師或司法官;至於「生日變忌日」,只是在臉書動態抒發情緒,不是針對郭女。
法官認定,林女還曾傳簡訊辱罵郭女「臭三八、死癟三、臭俗辣、衣冠禽獸」等字眼,顯見她對郭女極度不悅,確有恐嚇動機;至於林女辯解情緒不穩失言,法官認定林女在審理期間用語流暢,表達清楚,不採信林女說詞,判她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