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性侵1女到處炫耀 最高院重判
2014/07/12 13:53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東3名男子在租屋處與剛滿18歲女子Anna(化名)喝酒聊天,趁Anna酒醉,硬上Anna玩4P,3男事後到處炫耀,Anna繼母上門興師問罪,3男先承認,上法庭又翻供,最高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羅、姜2男各重判7年6月、7年4月徒刑定讞,另名被告王姓少年則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判決指出,100年7月間,王姓少年趁Anna酒醉性侵,Anna驚醒大叫:「不要、不要!」腳踢掙扎,羅進良和姜志憲見狀摀住Anna嘴巴,還壓住Anna雙腳,讓王用性器官插入Anna下體,姜再硬逼Anna口交,姜、羅、王三人硬上Anna玩4P。
合議庭痛批3男太惡質,且羅、姜否認犯行,未和被害人和解,毫無悔意,皆處重刑,王姓少年因案發時未滿18歲,另由少年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