醃頭案被告判無期 檢方提上訴
2014/07/10 14:44
〔記者余雪蘭/嘉義報導〕醃頭案被告陳佳富,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嘉義地檢署不服,今天提出上訴,檢方表示,被告手段凶殘無人性,且犯後毫無悔意,有與社會永遠隔絕之必要。
檢方上訴書中指出,被告陳佳富事先擬定縝密脫罪計畫,一心要置手足胞妹於死地,心性毒惡,且手段凶殘,掐死胞妹30分鐘內在心臟停止前即放血肢解,再攪碎屍塊,沖入排水孔,犯後裝病避責,毫無悔意,良心泯滅。
檢方認為,嘉義地方法院考量被告的利量刑評價因素,並不足以達到懲罰與教化被告的目的,且被告之行徑令人髮指,顯示已無教化的可能與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