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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公民社會 不應挑撥仇恨歧視

台大社會系教授陳東升。(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台大社會系教授陳東升。(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6/06/11 06:00

〔記者吳亮儀、吳欣恬/台北報導〕女子洪素珠自稱公民記者,在街頭以挑釁口吻堵訪老榮民,影片上網引起一片撻伐。學者認為,對不同族群應該平等、包容和支持,任何社會都不可能接受這種行為,即使真的是公民記者,也不能扭曲事實、不能隨便亂罵人。

台大社會系教授陳東升表示,根據影片,洪女在公園挑釁對方,互動狀況看不出來是新聞訪問。他說,族群仇恨和歧視的語言在任何場合都不該出現,這是現代社會的基本原則,以挑釁語言攻擊其他公民,甚至是完全不認識的對象,恐怕任何社會都不可能接受。

陳東升強調,台灣社會對不同族群的人應該平等、包容和支持。過去歷史上,不同族群間曾有互動不愉快的經驗,但面前的對象不一定是歷史上的加害者,對方未必犯過什麼錯,甚至可能對台灣有所貢獻,因此絕不能以族群身分去否定對方。

陳東升指出,因過去族群間有不愉快的經驗,總統蔡英文所說的轉型正義,需要大家共同理解、面對;需要透過制度去理解,過去是在什麼情況下發生這些不愉快,而不是私下對個人進行報復,這對建立相互尊重的社會沒有幫助。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胡元輝指出,公民記者和一般記者一樣,都是要報導事實、發表評論,一樣沒有特權、不能扭曲事實,評論也要面對法律和倫理依據,不能隨便亂罵人,若逾越了,就得面對輿論和法律。

逾越道德法律界線 須受制裁

胡元輝表示,公民新聞出現的原因就是部分人認為有些聲音和主張沒機會發表,在科技和網路發展下有機會發聲,這種發聲的權利當然該尊重,但如果逾越了道德界線,不能迴避社會公評;逾越了法律界線,就要接受法律制裁。

胡元輝也說,公民記者有它的價值和意義,不能讓一個個案就否定公民記者的意義;他說,也許因為有這個教材,可以讓社會反思一下公民記者的意義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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