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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立院服貿公聽會 陳為廷、蔡丁貴判拘役

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2015/08/13 06:00

〔記者張文川、陳慧萍/台北報導〕前年七月立法院臨時會召開兩岸服貿公聽會,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公投盟總召蔡丁貴等群眾,欲進場旁聽卻被警方阻擋在外,警方事後依據蒐證錄影指控陳為廷等人爬牆衝撞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函送,今年一月台北地檢署起訴陳為廷、蔡丁貴;台北地院昨判陳為廷拘役廿天,蔡丁貴拘役四十天,各可易科罰金兩萬、四萬元,全案可上訴。

陳為廷表示,立法院召開服貿公聽會,民眾本來就有權旁聽,但警方當時非常離譜,連平常讓民眾換證的大門都封鎖不給人進入,他會與律師研議後上訴。陳為廷委任律師、時代力量立委參選人邱顯智表示,陳為廷當時站在圍牆上,怕跌倒才會抓住警方的盾牌,沒有任何強暴脅迫的行為,法院的判決非常不可思議,一定會上訴。

蔡丁貴也說,無法接受法院判決,會與律師研究後上訴。

前年七月卅一日,立法院臨時會內政委員會召開兩岸服貿協議公聽會,場外各公民團體百餘位學生、群眾等人高呼「給我退回、其他免談」口號,提出「立即退回並拒審黑箱服貿、召開各行業聽證會、健全對外談判制度」三訴求,要求進場旁聽被拒,試圖從正門翻牆衝入立法院,與警方爆發衝突,警方事後以推擠警方人牆、搶奪警盾,涉暴力脅迫妨害公務為由移送。

陳為廷日前開庭後受訪指出,這件案子是發生在前年七月卅一日,中正一分局等到去年三月太陽花學運發生後,時隔一年才移送此案;他去年十二月去北檢開庭,檢察官先問太陽花學運的事,再問到前年七月的此案,他才知道「槓上開花」多一案。

陳為廷說,此案被警方移送的還有學運夥伴林飛帆、魏揚,但檢察官只起訴他和蔡丁貴,因為檢方在蒐證帶裡根本找不到林飛帆、魏揚,警方沒證據還是硬要移送,「我們懷疑這是政治追殺」。

法官認定,警方蒐證錄到陳為廷站在立院圍牆邊、欄杆上,手抓警盾並前後搖動,或用身體推擠警盾,蔡丁貴用手推擠持盾員警,與群眾合力拉扯警方奪取盾牌,再往後方傳送,皆構成對員警施以暴力。

公投盟總召蔡丁貴。(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公投盟總召蔡丁貴。(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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