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第三起 我漁船又險遭菲扣押
2015/05/29 06:00
〔記者陳伃軒、邱俊福/台北報導〕台灣與菲律賓近期漁業糾紛事件頻傳,昨天下午四時十七分,我國「昇漁豐」號漁船在台菲重疊專屬經濟海域、我國護漁南界線上作業時,突遭菲律賓公務船追逐,在附近執行護漁的海巡艦艇獲報,廿三分鐘內馳援趕抵,菲國公務船才離去,隨後漁船在海巡艦艇護衛下,平安往北航行,持續作業中。
我駐菲律賓代表林松煥表示,這已是本月第三次我國漁船駛進菲國廿四浬執法海域,遭菲國海巡單位盯上或登檢扣押。
林松煥指出,我方已就此向菲方嚴正抗議,也表達反對立場;但菲律賓去年修改的漁業法規範嚴格,只要他國漁船在菲國廿四浬內,有疑似捕魚等情事,執法單位都能登檢並扣押,因此在雙方未簽署「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前,菲方將不改強硬立場執法。
林松煥坦言,菲方新規定有違國際法,依國際法規定,十二浬內屬於領海,菲國有權逮捕他國船隻,但十二至廿四浬屬於鄰接區,菲國得派船巡邏,但國際法未明言禁止他國漁船在此區捕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