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告周玉蔻誹謗案 審判長自爆曾任馬助理 提醒周聲請迴避
2015/03/03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指控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兩億元政治獻金案,馬委託律師自訴周涉刑事誹謗罪並求償一千萬元,台北地院昨首度開庭,審判長李明益當庭自爆,馬英九當年在政大法律系任教時,他曾當過馬的研究助理一年多,並提醒周可聲請法官迴避;周回答說,不是不相信法官的公正性,但擔心會影響社會輿論,這樣對審判長也不好,會在近期具狀聲請法官迴避審理此案。
周並在庭外受訪說:「法官光明磊落,這態度很好,而且人很帥,比馬英九還帥…,我很佩服審判長的態度」。馬的律師洪文浚則表示沒意見。
李明益在庭中說,電腦輪分此案由他審理後,他曾寫簽呈向地院反映此事,簽呈已經附卷,周玉蔻若聲請法官迴避,將交由審理庭合議裁定准駁,如果裁准就重新分案換法官,若不准就由他繼續審理,屆時周如果不服裁定,也可抗告。
周玉蔻進入法庭前表示,她有一封信(書狀)要陳報法官,主題叫做「從力挺到質疑—我報導馬英九頂新集團不尋常獻金關係的心路歷程」,她以前批評王金平時,馬說她是「空谷足音」,是有正義的評論者,如今她批評馬,馬卻罵她抹黑、口水,她批馬「寬以律己、嚴以待人、雙重標準」。
但入庭後,因停留在法官迴避的程序,未進入實質審理,周並未陳報這份書狀,但她隨後將全文刊登在美麗島電子報。
現年四十三歲的李明益,出身法訓所四十期,政大法律系與研究所畢業,現為北院刑三庭長。八十六年八月至八十七年十二月,馬任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唸碩一的李明益曾任馬的研究助理,替馬辦理行政庶務,但李的碩士論文並非馬指導,也沒修過馬的課。
據了解,北院是認為時隔十七年,且李從九十年擔任司法官後,就未再與馬聯絡,沒必要換法官,未批准李的內部簽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