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撞船 台產竟在中、台兩地興訟
引進中國司法 介入我國司法管轄區船舶糾紛
〔記者吳昇儒、邱俊福/台北報導〕海巡署「台南艦」與陽明海運「柏明輪」,三年前在台灣領海發生擦撞,但海巡艦艇投保的台灣產物保險公司,除向高雄地院提告求償,也向中國廣州海事法院提起扣船的假扣押處分,等於引進中國司法介入我國司法管轄區的船舶糾紛,海巡署甚至協助提供資料給保險公司,引發主權爭議。
陽明海運質疑海巡署
「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
陽明海運十分不滿,日前發文給海巡署質疑「台灣主權海岸巡防事務之最高行政機關,竟然棄台灣之管轄權於不顧,選擇向中國廣州海事法院起訴,是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證明」。
陽明海運指出,兩岸司法管轄權各自獨立,可能會出現判決結果不同的風險,再者中國法院基於審理需要,會要求訴訟雙方提供船體設計資訊、行政機關內部資訊等,甚至出現主權爭議。
陽明海運公關經理陳隆富說,本案根本不需要向中國提告,他希望海巡署能出面關切,至於訴訟狀況,由於正在進行,不便多說。
陽明海運發給海巡署的函文指出,二○一一年十二月間,台產公司以代位求償身分,向高雄地院民事庭提告,要求陽明海運為台南艦損失負起損害賠償,隔年十一月廿七日,又向中國廣州海事法院,對當時停泊在廣州蛇口港的柏明輪,提出海事保全的假扣押。
海巡署稱保險公司求償
以有利自己方式無不法
海巡署則說,該案是保險公司以自己名義興訟,以確保本身權利,依保險契約規定,一律由保險公司理賠及取得權利轉讓書後代位求償,該保險公司完成艦艇修復與理賠後,提起有利自己的訴訟,釐清賠償責任,並無不法,至於海巡總局提供給保險公司的航行日誌、航跡圖等資料,無涉機密。
這起事故是發生在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清晨五時,二千噸的「台南艦」與六萬五千噸的賴比瑞亞籍「柏明輪」,在台南國聖港外約六浬海域發生碰撞,兩船體皆有損傷,台南艦艦尾受損嚴重,所屬船體保險及碰撞責任險的台灣產物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二億二千多萬元修復台南艦後,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