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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總統與商人的過從甚密

2014/10/20 06:00

記者鄒景雯/特稿

宋楚瑜最近有段比方,很到位。他說:張顯耀案,江宜樺是聽王郁琦指示,因此凡事不能只怪江宜樺。這妙喻,無處不可延伸,例如衛福部長,之前是換也換不掉,之後是找也不能找,拖到自曝「未爆彈」惹起新風暴,才終於結束懸缺。國家最高行政首長到底能管多少事?真是藝術。

有件事,閣揆管不到,就是總統的政商人脈,如果是與總統過從甚密的商人需要一些方便,不知江宜樺以降買不買帳?如何才稱得上是過從甚密?例如,企業財閥可以上總統官邸,可以與總統及國民黨市長提名人同席共商選舉事務,或是商人大剌剌的介入個別選區喬事等,掛勾已不足以形容的這等政商同體,就是過從甚密的一種類型,江宜樺不妨請教馬英九,他與他的朋友有沒有類似情況?

魏應充可以點名農委會主委去見鄭立中,與前述這類商人如螃蟹橫著走比起來,還算是小巫見大巫,如果馬英九說與魏應充只見過一次是真的,那麼按照其他商人見面的次數,談話的深度,可以想像他們可以指揮政府到何種地步,稱之為財團治國,過分嗎?

拿頂新案來說,馬英九裁示行政院成立食安辦公室,蔣丙煌要設四個小組,這是治標,不是治本,政商往來到烏煙瘴氣的地步,才是問題的本質,上游不清明,只靠猛抓下游,能夠掩人耳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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