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繳兩億罰金 郭力恆易服勞役半年
2014/10/18 06:00
昨入監 換算每天扣抵110多萬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前海軍上校郭力恆承辦拉法葉艦採購案,收取法國軍火商三億四千萬美元(約一百零四億台幣)回扣,遭判刑十五年、罰金兩億元定讞,但郭另因他案遭判無期徒刑,獲減刑後於去年刑滿出獄,依法只須繳清兩億元罰金就不用再入獄,郭稱無力負擔,台北地檢署同意易服勞役六個月,昨天入監,換算每天可折抵一百一十一萬多元。
郭力恆因涉及獵雷艦及拉法葉艦軍購弊案,在獵雷艦案情部分,遭軍法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去年十月,高等法院認定他符合自首條件,減刑為有期徒刑上限二十年徒刑,並在去年十二月三日刑滿出獄,今年四月,拉法葉艦案情部分,最高法院再判刑十五年、罰金兩億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