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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案 監院查出陳肇敏干預審判

監委馬以工(左)及沈美真(右),昨公布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命案調查報告。(記者劉信德攝)

監委馬以工(左)及沈美真(右),昨公布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命案調查報告。(記者劉信德攝)

2014/07/11 06:00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十八年前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性侵命案,軍方錯殺士兵江國慶後,檢方一度認定真凶是另一士兵許榮洲,但最高法院今年三月也以缺乏直接證據為由判決許榮洲無罪定讞。監察院調查發現,當時擔任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的陳肇敏曾下達八張便箋的指示,明知當時許榮洲已自白犯案卻漠視對其不利證據,造成軍方無法獨立審判,導致江國慶枉死,無法發現此案的真正犯人。

軍法官︰事實上沒有獨立審判

監院發現軍方層層干涉江國慶案,依據監院昨公布的調查報告指出,江國慶案初審與更審的審判長、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部軍事審判官呂德義在接受監委沈美真約詢時坦言「獨立審判在當時是不存在的」、「事實上沒有獨立審判」,因為長官的意見他不能不聽;呂德義舉例說,例如他傳證人或對外行文都要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部軍法室主任曹嘉生的決行,為了遷就現實只好如此。

國防部原卷 驚見主官陳肇敏8張指示便箋

調查監委馬以工表示,八十六年國防部將江國慶案發回更審,到江國慶被槍決的過程中,軍方確實有相當的違失,監委在調查時曾請國防部拿出原卷,發現了八張小紙條,是陳肇敏親筆寫的。

馬以工說,陳肇敏親筆簽註指示:「許榮洲在軍法單位審訊時曾自白夥同他人涉及作戰部謝姓女童命案,謹經軍法單位查證及調查與測謊與醫院檢查其精神狀態,若證實許兵為精神異常,突發性之舉措,各級幹部將防不勝防」、「本案議處等級仍似有再檢討商榷餘地,請再與總政戰部三處協調,尋求可接受之最低標準,以免遭受退案亦顯賞罰之公正性」。

監委質疑,若只是軍中一般違法犯紀案件,何勞位高權重的陳肇敏親筆下條子,並請當時的空軍總司令部政戰處處長許義重面議?這非尋常之舉,是否有主導干預之嫌,啟人疑竇。

監委︰江案證實上級干涉

沈美真說,依司法審理的正常作法,既然已知許榮洲的自白,軍方應停止審理江國慶案,但卻沒有,原來是「上級干涉」,導致軍法無法獨立公正審判。

監院昨公布監委馬以工、沈美真、楊美鈴與余騰芳四人共同完成的調查報告,被詢及江國慶的枉死,陳肇敏是否應負最大責任?馬以工則說,這是共犯結構,不可能一個人達成。

楊美鈴表示,由於此案已超過彈劾的十年時效,因此無法提案彈劾,不過監委認為公布這項調查報告,一樣可發揮警世效果,未來司法權的行使應更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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