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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專訪 》台大新研所教授張錦華︰推動兩岸媒體常駐 令人不安

2013/12/30 06:00

記者鄒景雯/專訪

針對中國積極催促兩岸媒體相互常駐,台大新研所教授張錦華指出,中國多年來都是全世界關押記者最多的國家之一。沒有自由採訪的保障,台灣新聞工作者是要去當傳聲筒?媒體高層能安心地推動和簽署這種不講「新聞自由」及記者採訪保障的交流倡議?反之,如果披著「媒體」的外衣,但實質上就是中國政府的機構,那麼就並不是所謂「開放媒體」的對象!

問︰您如何觀察上週在北京召開的所謂「海峽兩岸媒體前瞻論壇」?

張錦華︰我很同意曾任公視總經理,也是傳播學者的胡元輝所言,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中共控制的「鳥籠論壇」。它是鳥籠式的對象邀請、鳥籠式的議題設定和鳥籠式的政策目標。即使有與會者不表同意,恐怕在鳥籠內也無法發聲!

交流越多 自由越少

它首先對邀請對象明顯設限,這與中共一向設定框框,排除異聲的新聞控制作法相同;它的議題或甚至結論也顯然已經自行設定,所以,中央社董事長陳國祥即表示,在與會人員未取得共識,或至少他個人並不認同的情況下,主辦者單方發布。

這個鳥籠論壇,其實對部分與會者可能很不公平,因為一旦受邀,想要在其中表達不同意見,即需要很大勇氣;即使表達了意見,外界恐怕也無法獲知!也要等到飛回台灣才有機會表達。會不會甚至有人也不敢表達,擔心未來無法受邀?

不過,有些參與者,例如公視董事長(報載自稱以「華視」的「媒體人」身分參加),可能也始料未及;而目前並未看到其對此一論壇「倡議」的態度,也就難免引人質疑其對新聞自由的維護立場。

所以,今後台灣媒體對於這種鳥籠論壇應如何因應,對於其內含的媒體控制、言論及議題設限,以及符合中共本身的對台統宣戰略目標的導向,應更加警覺,以免「交流」越多,「自由」越少。

問:這個論壇的「六點倡議」,是否可能增進雙方「交流」?

張:六點倡議內容,表面上是強調要交流、要和平、要合作,但是,明眼人都會質疑,這是否「國王的新衣」,假很大?

為什麼呢?

首先,我們要問:中國媒體自稱「喉舌」,連中國大陸民眾都不相信它的媒體有新聞自由,能夠報導真實,那我們要「交流」什麼?如果不以維護新聞自由為前提,那是要把中共媒體的喉舌宣傳、甚至謊言,都「交流」到台灣來嗎?

最近的一個明顯的例子,廣州《新快報》的記者陳永洲發表了十數篇「揭弊」湖南企業「中聯重科」的企業銷售造假的新聞,結果遭到湖南省跨省刑拘,新快報也曾一度頭版刊出「快放人」,並表示「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獲得許多媒體聲援。但是幾天後,央視播出陳永洲遭剔光頭、上手銬,坐在鏡頭前,向大家認罪「以我為戒」的畫面,全中國媒體,包括新快報,便全部轉向,甚至連質疑「未審先判」的微弱聲音都沒有。

陳永洲不是沒有可能收賄,收賄當然是錯誤的,也需要依法懲罰。但是公平的調查審判和司法正義程序在哪裡呢?企業作假不是也有可能嗎?有誰保證本案只有記者收賄,而沒有企業作假?「央視」派人調查報導了嗎?中國有任何一家媒體作出「平衡報導」了嗎?

在中國報導弊案 記者坐牢

薄熙來任遼寧省長時即遭到香港《文匯報》記者姜維平揭露其腐敗事實,結果,該記者在二○○○年被大連判刑八年!關押五年後才釋放。薄熙來又高升商務部長,然後又當了重慶市委書記,直到去年才終因手下王立軍叛逃美國總領事館,今年十月才對其收賄、濫權等腐敗事實判處無期徒刑!但其實,事實可能還絕不僅於此。

想要調查報導四川震災死難兒童、三氯氰胺毒奶粉問題等大案的記者目前也都關在監獄裡。而和平的公民運動領導人許志永和維權人士郭飛雄也都在最近被任意冠上擾亂社會治安等罪名關押,中國能保障媒體工作者的報導自由嗎?

像這類案件不勝其數,把報導弊端的記者關進監牢,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和眾多的異議人士,甚至宗教信仰者,也都被壓制在中國的監獄裡,台灣的媒體可能透過「交流」協議,獲得採訪「真實、準確、全面、客觀」(倡議第二點)的新聞自由保障嗎?

中國多年來都是全世界關押記者最多的國家之一。因此,如果不能保障新聞工作者的採訪自由和安全,大家就應該要問:沒有自由採訪的保障,台灣新聞工作者是要去當傳聲筒嗎?媒體高層能安心地推動和簽署這種不講「新聞自由」及記者採訪保障的交流倡議嗎?

對新聞自由嚴加看管限制的鳥籠,其背後不就是暴力和黑牢嗎?

中國駐台的是「媒體」嗎

問:六點倡議主要目的是催促台灣同意開放常駐機構,您的看法?

張:如果是「媒體」,做為一個自由國家的台灣,當然應該協助其報導便利。對於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家而言,這從來不是一個問題。

問題是,如果披著「媒體」的外衣,但實質上就是政府機構,那就並不是所謂「開放媒體」的對象吧!舉另一個例子,央視曾配合當時江澤民政府打壓法輪功的片面要求,假造「法輪功學員自焚」的報導,揭露此一偽案的紀錄片「偽火」還曾得到國際獎項。當時的央視總台長李東生,最近也因腐敗違紀落馬。因此,中國應該先要把媒體回歸到自由獨立的角色,而不是黨的喉舌和政府的打手,否則,這不是「媒體」,而是「中宣部」的分部,有什麼資格打著「媒體」旗號,配合國家控制人民的言論自由,還來要求台灣開放「媒體」常駐機構?

眾所周知,香港中聯辦(中國駐香港辦公室)的前身就是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是中共政府派往香港的機構,「同時」擔負國家通訊社駐港分支機構的新聞職能。其實所謂「新聞」職能就是「文宣」和「情報」職能,與自由社會的「新聞媒體」本質根本不同。

人民拒政黨勢力介入媒體

台灣若要把這樣機構當「媒體」,恐是自欺欺人吧!相信自由社會雖維護自由,但也有分辨的能力,就如同台灣人民拒絕黨政軍勢力介入媒體一樣,當然更會拒絕做為極權政府統戰的對象。

雖然中國大陸並沒有真正的民營媒體,但其受控制程度亦有差別,部分南方市場化的媒體,也努力展現其新聞專業的責任和品質,雖然近十年來已受到多次嚴重打壓,但顯然仍較具有「自由媒體」的特質,我國政府應可提供較多的協助。

根據相關研究訪談可以發現,短期駐點確實對陸媒記者在日常生活中,包括辦公房舍、電話費、交通等有所不便。對於派駐台灣的許多中國大陸媒體記者,所遇到的採訪和駐點上的困難,政府基於人道和便利考量,仍應適當地予以協助。這些問題不一定要設立常駐機構就可以改善,政府應該要先處理。

另外,多年來中國媒體駐台採訪的表現,其實也需要更多深入的研究,學界若有更多分析,應也有助於更深入細緻地了解目前已在進行的各項交流的利弊。

最後,台灣是華人唯一自由民主的國度,我們須珍視並勇敢維護新聞自由,相信台灣人民絕不願意媒體鑽進鳥籠裡,喪失自己的尊嚴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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