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上尉當共諜 重判無期徒刑
2013/12/12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空軍北部區域作戰指揮管制中心上尉攔截管制官蔣福仲,被控將我國航管等重要機密,交給在中國經商的叔叔,共獲利卅六萬元,一審軍事法院依陸海空軍刑法第十七條「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等罪判蔣無期徒刑,今年八月十五日軍審法修正後,全案移由高等法院審理,高等法院昨仍重判他無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高院合議庭昨在宣判後,立即召開延押庭,在押的蔣福仲雖未認罪,仍向合議庭請求讓他具保,限制出境等任何強制處分他都接受;但合議庭仍裁定收押禁見,延押直到明年二月廿一日止。
蔣福仲是近年來涉共諜案被重判無期徒刑的罕見案例,知情人士指出,蔣福仲涉及的陸海空軍刑法第十七條「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最輕本刑就是無期徒刑。從軍檢偵查時就將蔣羈押,歷經起訴、北部軍事地方法院去年十一月判無期徒刑、上訴高軍院審理,到移由高等法院審理,一直持續羈押,而昨天高院又將他延押,可看出蔣涉及洩密情節重大。
高院審理時,全程採秘密庭進行,還特別將蔣福仲涉嫌洩漏的軍事文件送交國防部鑑定,鑑定結果有多件都是重要的機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