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花蓮LED路燈補助款 5成當回扣

2013/09/05 06:00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地檢署偵辦的LED路燈補助款及消防安全設備採購弊案昨天偵結,潘富民、陳長明、陳修福、施金樹四名花蓮縣議員,及國民黨籍卓溪鄉長蘇正清與兩名課長共七人,依收受賄賂罪、收取回扣等罪嫌起訴;掮客林錦坤等五名業者則依行賄罪嫌起訴。

民代小型工程款傳弊端

檢警調查,兩家LED路燈、一家消防安全設備器材公司,為爭取民意代表小型工程款的地方建設補助款建議權,透過掮客林錦坤拉攏縣議員,並把工程款的五成做為回扣,回饋給配合的國民黨籍縣議員潘富民、陳長明、陳修福及民進黨籍縣議員施金樹等四人,各二十%到二十五%的佣金,所得一百到兩百萬元不等,蘇正清、兩名課長則各八%到十%的佣金。

潘富民、陳長明及陳修福到案後坦承犯行,並主動交出二一○萬、一百萬及一五○萬元回扣;蘇正清繳回二十五萬元、兩名課長合計繳回九萬元回扣款。施金樹則否認犯行,辯稱因自己的建議款項額度都用完,所以把四十萬元現金轉給陳修福,自己沒有收賄。

蘇等人坦承犯行 交出賄款

檢方認為,潘富民、陳長明及陳修福利用議員職權,對於地方建設建議事項,約定收受回扣,到案後坦承犯行,並主動交出賄款,請法官給予減刑或免刑;施金樹則依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的共同正犯起訴;蘇正清等三人利用職務收取回扣,但犯後坦承並主動交出賄款,請法官減輕其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