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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官員偷拍案 鄉林經理起訴 追幕後黑手

2008/09/09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前台中市政府經發處處長黃晴曉遭偷拍案,台中地檢署起訴國華徵信社四名員工後,又起訴花錢僱人設局的鄉林建設公司專案經理吳金達,檢方懷疑還有共犯,另簽他案繼續偵辦;檢方認定吳因黃一再駁回會展中心案的申請事項,心生不滿,僱請徵信社偷拍及向媒體爆料,依妨害秘密罪起訴,並請從重量刑。

喧騰一時的台中市府官員至中國考察遭人設局偷拍不雅照片、影帶案,檢察官指出,很多人都不相信此案是吳金達一人花大錢去整官員,但證據顯示到哪裡,只能辦到哪裡,此案先行偵結起訴吳金達,至於幕後有無黑手,另簽分他案繼續偵辦。

起訴書指出,吳金達是鄉林建設公司台中市國際會展中心BOT案的專案經理,但該案進行中,多次向市府接洽的申請案,都遭經發處長黃晴曉駁回,因而懷恨在心。二○○八年四月間起多次找上國華徵信社,願意出資僱請徵信社偷拍攝黃晴曉非公開之活動,企圖以官員不雅之活動或照片,藉以向媒體爆料,達到修理黃某目的。

吳金達與國華徵信社台中負責人陳原平達成共識,吳當場付出五十萬元訂金,如依約拍到精彩鏡頭,再給尾款八十萬元。之後即由國華派出陳 卿、李曼詩、王成傑,尾隨赴中參加會議的黃等伺機偷拍。

吳要求第一拍黃嫖妓、上酒家、與女陪侍唱歌之不雅畫面;第二,如拍不到精彩畫面,要安排中國女子(小雨)主動搭訕、做出親密動作,再予竊錄;第三,當女子與黃發展至出現性行為時,要竊錄性行為畫面。

拍攝完成後,因吳金達不滿意未有房間內性行為畫面,尾款只給六十八萬元,並將拍攝的光碟投遞電視台爆料,達到修理官員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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