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考察費 國民黨高市議員唐惠美丟議員公職
曾對韓獻唱「讀你」
〔記者張文川、黃欣柏、葛祐豪/綜合報導〕國民黨高雄市議員唐惠美今年五月在高雄市議會高唱「讀你」,表達對高雄市長韓國瑜的愛戴,但她六年前被控與同黨前議員柯路加、民進黨前議員俄鄧.殷艾三人,被控以不實單據詐領考察費共一萬七千五百元。二審今年三月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三人均被判刑二年、褫奪公權三年、緩刑五年,支付公庫廿萬元;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定讞。
無黨籍范織欽遞補
由於刑法規定「緩刑效力不及於從刑」,褫奪公權為從刑,因此唐惠美將失去議員職務。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昨指出,本案屬於褫奪公權尚未復權之情形,依法將由第二高票遞補,不必舉辦缺額補選。根據去年九合一大選開票結果,唐惠美的缺額將由去年選舉以十二票之差落敗的無黨籍候選人范織欽遞補。
唐惠美昨接到記者詢問電話時大吃一驚,強調:「我還不知道,我沒有心理準備!」她也喊冤說,這件事太不公平了,他們實際上都有去考察,但山上的小吃店、檳榔攤拿不到收據,「我會為了五、六千元貪汙嗎?」
判決書指出,高雄市議員每年有三萬元的國內經建考察費用,但須以單據實報實銷,二○一三年十一月唐惠美等三議員組團至屏東考察,但同月十六日未到屏東的紅瓦部落美食館用餐,也未住宿牡丹民宿山莊,卻向兩家業者各拿四張空白收據。
唐的助理郭文仁再自行於收據填載日期、買受人、總價、統一編號後,交給三議員向市議會核銷考察費,各詐得餐費二千五百元,並共同詐得住宿費一萬元,共詐得一萬七千五百元,昨也確定沒收。
一審高雄地院判唐等三議員各三年八個月徒刑、褫奪公權三年,郭判一年十個月徒刑、褫奪公權二年;二審改判三議員二年徒刑、郭一年徒刑,維持褫奪公權期限,皆宣告緩刑。最高院昨認為二審已調查說明完備,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