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港澳媒體來台 陸委會將嚴審
2019/04/19 06:00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針對「香港大公報」等親中港媒來台跟拍特定人士,經國安局調查發現,共六名記者涉嫌利用「港澳居民網路申請臨時停留許可」(網簽)或第三類簽證(持有外國居留證的海外中國人)查證寬鬆,以觀光名義來台。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昨表示,將針對任職於「特定港澳媒體」並擔任一定層級職位的人士,強化入境審核機制。
邱垂正強調,政府尊重新聞自由,但絕不姑息任何違法行為。中國大陸人士若持第三類簽證,以觀光名義進入台灣,卻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合的活動,內政部移民署將依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許可辦法相關規定予以註參,列管五年;曾主張武統的中國學者李毅日前被限令離境,即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