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數票公投案被駁回 陳冲告贏中選會
〔記者溫于德、黃欣柏/台北報導〕前行政院長陳冲去年推動的「負數票」公投提案,遭中選會駁回後,改提行政訴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定陳請求中選會應准許繼續辦理該公投案有理由,昨撤銷原處分,判陳勝訴;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對此表示,將依法提起上訴。
主張可投候選人反對票
「負數票」制度,主張人民除可投同意票給喜歡的候選人,也應有投「負數票」(即反對票)的權力,同意票扣除負數票後,由較高票數者當選,如此可有效淘汰掉政壇上的「爛蘋果」。
中選會去年五月認定陳冲的「負數票」提案不符合公投法規定,依法駁回。陳冲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北高行昨指出,依公投法規定,公投案主文及理由須紙本公告,但有鑑於圖示說明比起文字更易使人了解,如將圖示換算成文字,只要不超過明定二千字,並未違反規定。
北高行也說,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僅規定「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未明文排除「負數票制」。「負數票制」公投案僅是立法原則創制,在公投案通過後,立法院依此制定法律,法律是否違憲由大法官解釋,非中選會職責,中選會以「憲法規範架構」為由,令陳冲補正,並以未補正為由駁回,顯有不當。
至於「負數票」制度對選舉的影響,內政部常務次長林慈玲說,現在談還太早,該提案還沒走到立法程序,行政機關無從評估。陳朝建也表示,中選會對此不予評論。
立委︰恐造成選務混亂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認為,「負數票」制度完全不可行,目前全世界較成熟的選制只有單一選區制、複數選區制、比例代表制及選擇投票制,貿然採行「負數票」制度恐會造成選務大混亂。
管碧玲也強調,我國有罷免制度,如果真的要凸顯人民「不同意」的聲音,應該是要修法降低罷免門檻,另設計一套違反「票票等值」原則的「負數票」制度,顯然是多此一舉。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也表示,國人已經非常熟悉現行投票方式,且「負數票」概念與現行罷免制度相似,是否有必要推行需要深思。比起「負數票」,不在籍投票才是當下必須推動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