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護航炒股 前立委張昌財判六年半定讞
2018/10/25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民黨籍前桃園縣立委張昌財被控在立委任內護航上櫃公司「太萊晶體科技」炒股案,企圖擺平證期局及檢調偵辦,收賄十八萬元;經纏訟十二年,前年更四審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決有期徒刑六年半、褫奪公權五年,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張昌財出身中壢市長,曾任第五、六屆立委,二○一四年出任桃園市產發局長,前年六月接任桃園航空城公司董事長,去年二月因健康因素辭職。
最高法院認定張昌財利用職權收受賄款,侵害立委廉潔性、公正性與社會信賴,更四審的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助理范長安昨也被判三年四月、褫奪公權三年確定;何政鋒在更三審時,已被判二年四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