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計畫釋憲案 大法官不受理
2018/05/05 06:00
〔記者吳政峰、鄭鴻達/台北報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高達一○七一億元,三十八名在野黨立委質疑預算合法性,去年九月向司法院聲請釋憲,主張「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違憲,要求暫時處分;大法官會議昨議決不受理,指提案人數未達聲請釋憲門檻,提案內容未具體敘明適用憲法或法律牴觸憲法疑義,且提案者在表決時並非全部投下反對票,聲請釋憲要件不足。
聲請釋憲要件不足
大法官會議議決書指出,「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事件法」規定,釋憲案最少應有三十八名「就其行使職權」立委提出,本案雖然剛好達到門檻,但調閱立院的前瞻計畫出席與表決相關紀錄,發現其中一名連署立委未於二、三讀時參與表決,也沒有出席前瞻條例會議討論,不符「行使職權」定義,應予扣除,因此本案提案人數未達釋憲要件。據傳,該名立委為高金素梅。
議決書又指,提案僅泛指預算審查違反法律,或抽象主張提案權及議決預算權限遭剝奪,但未具體敘明適用憲法或法律牴觸憲法疑義,聲請要件也不符。
值得一提的是,大法官認為憲法保障少數者權益,少數者也應為己爭權益,但提案的三十八名立委在表決前瞻計畫預算時,也非全投反對票,跑票嚴重,形同未積極捍衛釋憲主張。綜上,大法官認為聲請釋憲要件不足,前瞻計畫釋憲案與前瞻條例暫時處分案,均不受理。
對於大法官會議決定不受理此釋憲案,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曾銘宗昨批大法官自我矮化、斯文掃地,再多司法改革也喚不起民眾對司法的一點信心,他們表達嚴正抗議。
民進黨團幹事長何欣純表示,黨團一直強調按照議事程序審查前瞻條例及預算,反而國民黨等在野黨的杯葛沒按照程序,才被大法官會議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