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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投資 殯葬公會:資金留台 鼓勵良性經營

生前契約信託資金投資範圍

生前契約信託資金投資範圍

2018/04/17 06:00

〔記者陳永吉/台北報導〕立委提出殯葬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要放寬生前契約預收款信託資金的投資限制,引發外界質疑獨厚國內最大殯葬服務業者龍巖公司,中華民國殯葬設施經營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說明,修法是為修正原本法令不周之處,鼓勵業者良性經營。

殯葬公會表示,殯葬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原本就規定信託的資金可以投資運用,目的是保本保值,讓消費者在未來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履約時,仍可獲得良好的服務品質。

不過,殯葬公會說,檢視現行規定發現,信託資金可以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但不能投資國內股票,等於變相鼓勵資金外流,是法令不周延之處。因此,立院討論透過修法開放投資台股,目的是響應政府投資台灣政策,讓資金留在台灣,鼓勵業者良性經營。

殯葬公會強調,在修法開放投資國內股票的同時,草案也比照保險法規定,增加利益迴避條款及投資上限的配套,包含投資總額不得超過信託財產三十%;購買單一公司股票,不得超過信託財產五%及該公司實收資本額十%等,立委也要求訂定分級制度,而非盲目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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