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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招手 陸委會:任黨職就違法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資料照)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資料照)

2018/04/04 06:00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銀行近日傳出將招收在中國的台灣應屆畢業生,陸委會昨表示,「中國銀行」為中國大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為其國務院所屬事業單位,應屬兩岸條例公告禁止的黨政軍機構,若於該行擔任「黨務工作人員」等職務,已屬違法。

陸委會說,近十餘年來,中國大陸各級組織結構迭有調整,兩岸交流情勢不斷改變,禁止公告例示的中國大陸黨政軍機關(構),陸委會也將會同各主管機關持續檢討研議,以切合實務需求。

陸委會解釋,中國大陸國務院設立「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為其國家主權基金,並在其下設立「中央滙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為其子公司,「中央滙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又持有「中國銀行」六十四%以上股份。透過股權結構清楚顯示,中國大陸國務院實際上對「中國銀行」具有完整控制力。

陸委會指出,國人在「中國銀行」任職,是否違反兩岸條例規定,仍須視其所擔任職務是否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及利益而論,若於該行擔任其章程第六條所稱的「黨務工作人員」等職務,即應認構成違法;若國人擔任「基層行員」、「基層業務員」等,因僅屬一般性事務,不涉及妨害我國家安全及利益,應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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