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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反悔 勞基法協商破局

時代力量黃國昌出席「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協商。(記者林正堃攝)

時代力量黃國昌出席「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協商。(記者林正堃攝)

2018/01/09 06:00

一度提折衷版又退出 今能否三讀未定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昨就「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朝野協商。原訴求退回修法的時代力量黨團,雖一度提出「折衷版」參與協商,卻又反悔退出,致協商破裂。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受訪表示,國民黨團對勞基法提出兩百七十多個修正動議,若未整合,今天也處理不完,因此三讀的時間要視今天的情況才能確定。

民進黨團為確保臨時會順利進行,並避免在野黨團祭出案海攻勢,自上週五傍晚起,徹夜輪班守候立法院議場大門;國民黨團則於昨晨五時集結。兩黨在七時議場大門開啟時爆發推擠。立法院長蘇嘉全隨後在朝野協商裁示,未來均以議場入口處櫃檯決定先後順序。

原在總統府前違法陳抗逾五十小時,訴求退回「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時力黨團,也在昨天凌晨遭到驅離後,返回議場開會,並提出「折衷版」修正動議參與協商。

執政黨共識版草案,未改變週休二日、加班上限四十六小時、休息日加班二小時按平日工資多給一又三分之一、第三小時起多給一又三分之二等原則與架構;取消現行休息日加班「做一算四、做五算八」,改核實計算;為因應淡旺季之需,加班工時可在每三個月一三八小時、單月最高五十四個小時內調整。

強制「七休一」,能在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勞動部審定、勞資協議或工會同意後,改為每七日的週期內調整。勞動部亦將公告時間、地點、性質、狀況等四大例外型態,讓為配合年節、重要賽事轉播、偏遠地區、國外的工作型態可以適用。

輪班制行業在換班時,或因工作特性、特殊原因時,可在事業主管機關商請勞動部審定後,由十一小時縮減為八小時;特殊原因以天災、事變、突發狀況為主。此外,未休完的特休假可延到隔年使用。

時力版草案,則維持休息日加班「做一算四」,之後改採核實計算。加班工時上限可在連續三個月一三八小時、單月最高五十四小時內調整。縮減輪班間隔、鬆綁「七休一」,則須經立法院同意,且賦予勞工拒絕權。

學者批時力版本更沈淪

但交大科法學院助理教授邱羽凡在臉書批評,要求勞工個人拒絕比勞資協商更沉淪;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更質疑,立法院同意是哪國的條文?

列席協商的勞動部長林美珠則表示,現行法已規定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違者可處以刑責,無須再列拒絕權。

時力立委黃國昌傍晚參與協商時,突然表達對協商「非常失望」,隨後就離席退出協商。蘇嘉全仍邀各黨團繼續討論到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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