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4部會核定2.2億 補助69家問題社團
2017/11/16 06:00
實際核銷1.4億 以經濟部最多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央政府去年補助民間社團總計超過三七八億元,不過,審計部卻發現,光是文化部、教育部、農委會及經濟部等四部會,去年補助民間團體共計五十五.七億元,其中有近二.二億元核定補助給六十九家「問題團體」,佔了總補助金額的四%,未經審慎把關。
審計部表示,內政部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建置的「全國性人民團體資訊系統」,把「一年內未至少召開兩次理監事會議」、「一年內未至少召開一次會員大會」、「連續四年未開會員大會」、「理事長任期已滿未改選」等四項會務運作缺失情形,依次列示為黃燈、橘燈、紫燈及紅燈等警示訊號,做為管理參考依據。以內政部管理的一萬八千多家民間團體而言,至去年底為止,有警示燈號者就多達一萬二千多家。
審計部選擇補助民間團體經費最多的文化部、教育部、農委會及經濟部等四部會調查,發現補助對象具有會務運作缺失警示燈號者達六十九家,其中有兩種以上警示燈號者達二十二家,連續四年未召開會員大會者有五家,四部會總計核定補助一九六件、近二.二億元,實際核銷約一七五件、一.四億元,其中以經濟部最多。
會務是否正常 未納補助依據
審計部指出,目前中央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助的相關規定,並未把補助團體的會務是否正常運作納入規範,且「人民團體法」也未要求公開會務資訊,導致各機關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讓會務未正常運作的團體仍能獲得政府補助。
行政院對此回應表示,未來會修法要求民間團體資訊公開,各機關也會配合把會務運作情形納入補助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