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資產來自國家 應收歸國有」
2017/10/28 06:00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為釐清救國團的組織及財產,是否有不當取得之情況,行政院黨產會預定明年召開救國團案第三次聽證會。黨產會主委林峯正昨表示,救國團資產來自於國家,收歸國有是最基本的原則。
深入追查不當財產
針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黨產會已於今年二月廿四日、十月廿四日兩度舉行聽證會,據了解,因救國團組織龐大,加上前兩次聽證會上,討論範圍未涉及救國團財產問題,黨產會將在下一階段,深入追查救國團不當取得的財產。
林峯正昨接受廣播節目訪問表示,救國團一開始是在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上決定成立,最早由蔣經國當主任,後來擔任國民黨主席的蔣經國,更直接找李鍾桂接主任。
他指出,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各山莊,六十幾年來都是由政府出錢蓋的,直到一九八○年代後,外界不斷質疑救國團經營旅館賺錢,用國家資源、國有土地卻不用出錢,才開始有承租。
林峯正強調,救國團資產來自於國家,資產應歸還給國家,該收歸國有,就做處分收歸國有,若現有業務有益於社會,要繼續延續,也須接受公共監督,「這個是可以談的!」
他舉例,像婦聯會、救國團旗下一些基金會,可引入公共監督機制,如果張老師真的收歸國有,讓公務員去當張老師,真的會比較好嗎?「不一定要公有,但一定要公益。」
林峯正說,國民黨用婦聯會進行婦女工作、救國團進行青年工作,收歸國有是最基本原則,若要談法律,就是一翻兩瞪眼,全都收回國有。
林指出,黨產會要爭取機會還原歷史,讓事情結束,他到黨產會最大願望是結束黨產會,這些過去所留下的問題,要面對它、解決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