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報告批中國人權 關切李明哲案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五日發表年度報告,除提及因遭中國囚禁、在獄中過世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案,也針對李明哲案分析。報告批評中國過去一年來在人權法治上的惡化,同時敦促美國政府應就人權議題,與中國政府展開協商。
國際NGO面臨更嚴格監控
CECC發表長達三百三十六頁的報告。在公民社會的章節中,報告以半頁的篇幅描述李明哲案,其中提到,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在三月入境中國後消失,十天後被中國當局確認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起訴,最終中國更進一步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李明哲。
報告指出,部分國際人權組織與媒體,直指李明哲可能是中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辦法」公布後,第一位被抓的外國非政府組織工作者,認為未來境外非政府組織工作者在中國活動可能會受到更嚴格的監控。
報告指出,此管理辦法在今年一月正式實施後,中國並未提供相關法律說明,導致在中國的國際NGO工作者面臨高度不確定性,且也可能影響中國當地NGO的募款情況,進而影響中國公民社會人權議題的發展。
報告對美國國會與行政部門提出十八點建議,其中在人權的部分,建議美國行政部門與國會應與中國共同開發整合計畫,並協調出與中國當局互動、推展人權的方式,同時強調這些部門應強化美國與中國間,在經濟、外交與社會方面的人權議題。
CECC在六月將李明哲列入政治犯名單後,八月底曾派出代表訪台,除與家屬接觸,也分別拜訪總統府、外交部與陸委會等官方單位,了解案件進展,與官員交換意見。
CECC兩位主席、共和黨參議員盧比歐和史密斯在報告中提到,美國與其他擁有相同信念的國家,有責任且必須要求中國提倡他們國家的人權、尊重法律,並遵守國際規範,這也是他們撰寫報告的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