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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案 國台辦︰任何人在中國都應守法

李凈瑜認為李明哲「被認罪」。(資料照)

李凈瑜認為李明哲「被認罪」。(資料照)

2017/09/14 06:00

〔記者林良昇/綜合報導〕我國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被中國當局指控「顛覆國家政權」,家屬認為李明哲是「被認罪」,中國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昨強調,「任何人在大陸都要遵守大陸的法律規定和社會的公共秩序」,並稱任何利用此案進行政治操作、影響或詆毀、攻擊中國政治和法律制度都是徒勞。

李明哲十一日在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李當庭「認罪、悔罪」。安峰山昨聲稱,「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案」於偵查、審理過程中,辦案機關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辦案,被告人及家屬的訴訟權益得到了充分維護和保障。

安峰山表示,中國的辦案機關依法通知被告人家屬參加庭審旁聽,庭審結束後,應被告人家屬請求,安排李明哲與母親、妻子會見,庭審的有關情況,也透過網路進行全程視頻和圖文播報,新華社等媒體在庭審後作了相關報導,一些台灣媒體也全程報導了庭審情況。

對於李妻李凈瑜認為李明哲是在庭上「被認罪」,安峰山聲稱,中國是法治社會,「任何人在大陸都要遵守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秩序,觸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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