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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策反當共諜 空軍退伍上尉判3年半

高等法院(資料照)

高等法院(資料照)

2017/05/17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昨天審結空軍退伍上尉陳國瑋共諜案,陳在中國協助我方情報人員匯款到對岸,竟反遭中國吸收當共諜,企圖行賄我方情報人員,高院痛批陳受國家栽培,卻助敵當共諜,依國家情報工作法的間諜未遂罪、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賄罪等罪名,判處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陳國瑋回台刺探情報

意圖吸收我情報人員

判決書指出,陳國瑋八十二年九月從空軍官校畢業,九十年以上尉軍階退伍,前年四、五月間到中國依親經商並在上海開餐廳,陳提供管道讓我方情報人員匯入工作經費到指定帳戶,提供我方佈建中國的情報人員使用,遭中國國安部門查獲,並從陳男處所取得相關資訊。

中國國安部認為和陳國瑋交往、綽號「小奇」的廖姓人士是我方情報人員,小奇任職的機關、身分、業務、工作職掌和負責聯管的情報或「情協人員」身分,具有情報價值,因此反過來吸收陳國瑋回台刺探和蒐集情報,由陳向「小奇」行賄,還好「小奇」警覺性高,沒有實際洩漏情報資訊。

本案經軍事情報局主動反映回報後,調查局和軍方聯手於去年十月二日將陳國瑋逮捕到案,移送高檢署偵辦,並在隔天向法院聲押,移送高院訊問後,認定陳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至今。

庭訊時,陳國瑋否認當中國間諜,只承認刺探、收集國家機密和軍事情報,以及行賄「小奇」,但高院不採信他的辯詞。

高院認為,本案因遭陳國瑋刺探、收集情報的「小奇」警覺性高,沒有實際洩漏國家機密給陳,陳雖沒成功收集情報,未造成國安的重大實質損害,但仍屬未遂犯,高院痛斥陳曾任軍職並受國家栽培,應以國家安全和福祉為依歸,竟不潔身自愛,遭中國利誘威脅,被對岸吸收後當起共諜,判刑三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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