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推專家證人制 改善審判體系

全國司改國是會議第二組第五次會議24日於司法院舉行,會議召集人林子儀(右)會前與會議副召集人何飛鵬(左)交換意見。(記者羅沛德攝)

全國司改國是會議第二組第五次會議24日於司法院舉行,會議召集人林子儀(右)會前與會議副召集人何飛鵬(左)交換意見。(記者羅沛德攝)

2017/04/25 06:0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昨在司改國是分組會議上表示,若引進「專家證人制度」參與訴訟過程,將能改善台灣審判體系,達到耳目一新效果;與會的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認同,但也建議「專家證人制度」與「鑑定制度」做適當區隔後再實施,方能使興訟雙方均能認同。

目前我國刑事訴訟案件除涉及性侵害與行政訴訟外,均未明確建立專家證人制度參與訴訟。

呂太郎提到,未來在民、刑事訴訟上,可望設計一套制度,作為引進專家證人參與訴訟之用,至於後續可能牽涉的「鑑定制度」問題,司法院同樣會完整建立,達成自「爭點整理起到證據調查以及最後的裁判認定」均能完善,朝精緻化方向邁進。

吳巡龍則以刑事訴訟為例,在被告與檢察官均可申請專家作證情況下,不難想像,被告方的專家證人鑑定當事人精神能力時,應較會主張「行為時無意識能力,因此沒有責任能力」,即對被告做出有利的答辯;反之,檢察官的專家證人應會採反面態度,主張具證據能力,即被告有罪;若出現此情,會讓法官、參審員或陪審團感到困擾。

吳強調,先將「專家證人制度」與「鑑定制度」適當區隔後再實施,才可能使刑事訴訟的檢、辯雙方與民事訴訟的原告與被告均能認同。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