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民眾信賴」民間司改會推陪審制
全國司改國是會議第四組25日於最高法院增開會議,討論陪審制和參審制。民間團體到場以行動劇表達支持陪審團制,並指打倒恐龍法官、讓人民參與審判。(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吳政峰、陳慰慈、項程鎮/台北報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廿五日第一次增開會議,與會委員、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張靜,認為引進陪審團制度,才能找回民眾對司法的信賴,且成本不一定較高,反可能因為只有一審而降低成本。
陪審制只有一審 成本反降低
外界質疑陪審制可能拖垮國家財政,張靜解釋,參審或現行體制的訴訟程序,同一案件可能面臨多次更審,耗費司法資源與金錢成本,但陪審團僅就事實認定有罪或無罪,只有一審,兩相比較,陪審制不一定比較花錢。
張靜說,司法院提案引進參審,人民跟法官一起參與審判,會出現參審員有意見,卻不敢挑戰法官,最後又淪為現行制度,人民等同被拉去背書而已,但陪審就沒有這個問題。
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認為,如果參審跟陪審只能選一種,他會選擇陪審,因為它是很多人的「夢中情人」。高榮志表示,陪審制有三大優點,一、能維護法院公平,法官不會公親變事主;二、人民和法官分工分離,人民是主角,法官退居第二線,成為引導角色;三、人民不懂法院,但他們要下判決,所以法庭活動將更貼近民眾、口語化,檢察官舉證責任也被要求要提高。
高榮志指出,參審制可能產生權威效應,亦即法官具有專業法學知識,讓其他參審員不敢質疑,只會乖乖服從,但陪審制將法官隔離在陪審員外,無此問題。
高榮志建議,實施陪審制先不要讓人民參與量刑,因量刑如無專業,會較危險。
王薇君:被害人與家屬應有參與權
律師尤伯祥認為,人民目前對法官普遍不信賴,並無引進參審制條件,以德國為例,參審員充其量是花瓶。陪審制讓不同領域的人進來法院參與審判,透過說服與交流,強迫思考,深化到社會,才能重振司法威信。
曾歷經兩歲姪子王昊遭虐殺的「兒童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王薇君則表示,不論改成參審制或陪審制,重點是要讓被害人或家屬有從頭到尾參與的機會,才是對他們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