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土複決權納公投? 朝野激辯
2016/12/16 06:00
〔記者蕭婷方、林良昇/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過程,針對領土複決權是否納公投法適用事項,朝野爾虞我詐,會中爭辯激烈,最後通過民進黨所提修正動議,回歸憲法增修條文原有規定處理。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修憲案及領土變更案經立院通過後,須經人民複決,同意票超過選舉人半數即通過。但人民複決程序僅有修憲案被納入適用公投法的範圍內,領土變更則無,亦即領土變更案程序一直缺乏公民複決適用的法律規範。
公投法是否納入領土變更複決權,朝野立委昨數度激辯。時代力量黨團主張憲法未明訂複決權執行細節,可藉由公投法補正;親民黨則認為,憲法增修條文已有相關門檻,主張應排除。
國民黨立場則是一日數變。國民黨立委黃昭順、賴士葆都表示,國民黨已在選舉付出代價,願意「從善如流」,支持領土複決納公投項目;但國民黨立委陳超明、楊鎮浯卻簽署親民黨團所提修正動議,將領土變更複決排除在公投法之外。民進黨質疑國民黨內亂,會議為此一度延宕近兩小時。
暫回歸憲法處理 待院會協商
民進黨團堅持,領土複決權涉及憲法「固有疆域」,應修憲處理,並提出修正動議,明訂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還包括法律之複決、立法原則之創制、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最後委員會雖通過此修正版本,但保留其他在野黨團不同意見,將待院會協商。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昨表示,有關國家主權及兩岸關係等政治性議題均高度複雜敏感,須通盤審酌、整體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