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聲請黨產條例釋憲 大法官不受理
〔記者陳慰慈、陳鈺馥、施曉光/台北報導〕國民黨九月一日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認為立法院制定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有多項法條有違憲疑義,因此聲請釋憲暨暫時處分案,但因為聲請人數只有國民黨的卅五名立委,人數未達立委總額的三分之一,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前天議決不受理。
立委廖國棟、林福德等卅五名國民黨立委聲請釋憲,認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設立有違憲法,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也違背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原則,且僅針對國民黨單一政黨,違反平等原則等多項法條有違憲疑義。
但大法官認為,聲請人數只有卅五席,現今立委共一一三席,未逾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即卅八人以上,不符合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範,因此做出不受理決定,聲請黨產暫時處分之聲請也一併駁回。
司法院表示,民眾於訴訟案件定讞後,對判決法條有疑義者,可聲請釋憲;中央或地方機關對於行使職權,發生適用憲法爭議,也能聲請釋憲;立委則須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才能提出釋憲聲請;總統也能聲請釋憲。
國民黨要求︰
另一項相關釋憲案 慎重處理
對於大法官會議決定不受理,國民黨文傳會主委周志偉昨天表達遺憾,強調黨產條例違法違憲,影響合法政黨正常運作,也衝擊民主憲政發展,呼籲大法官慎重處理國民黨所聲請的另一項釋憲案。
國民黨九月一日向司法院提出所謂「連環套」的釋憲聲請,先以政黨名義針對「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必須卅八席立委才能聲請釋憲,請求大法官會議做破例釋憲,以及受理立院黨團卅五席立委針對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所提出的釋憲聲請案,其中主張大法官比照第五九九號釋憲文意旨,對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做暫時處分,先行宣告該條例全文或違憲條文暫時停止適用。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育敏表示,立委連署釋憲這條路,因為缺少三席未達成,接下來國民黨會持續透過司法訴訟方式,讓社會了解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沒有在法治基礎上,甚至越權在執行追討黨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