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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中華總會館撤我國旗 美法院︰掛回去

舊金山中華總會館2013年5月通過撤旗案後,則改掛美國國旗。(中央社)

舊金山中華總會館2013年5月通過撤旗案後,則改掛美國國旗。(中央社)

2016/07/28 06:00

〔記者呂伊萱/綜合報導〕「舊金山中華總會館撤旗案」判決確定,舊金山高等法院判決撤我國國旗程序違反總會館章程,應將我國國旗掛回中華總會館的屋頂及大廳。僑委會昨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並感謝挺身而出捍衛國旗的正義僑胞。

捍衛國旗 僑委會感謝正義僑胞

舊金山中華總會館成立於一八五四年,由七大會館組成辦理華僑事務,會館懸掛我國國旗已有百年歷史。

二○一三年五月,中華總會館總董黃榮達主導商董例會,在會中以二十一票贊成、二十票反對、一票棄權、一票遺失,一票之差強行通過撤除我國國旗,並改掛美國國旗、中國五星旗及中華總會館旗,引發軒然大波。而因二十一票並無到達三分之二出席商董的成案門檻,中華總會館三名商董周達昌、關宗魯與張耀廷認為此一決議違反章程,遂提起訴訟。

舊金山高等法院於六月中旬做出初步判決,判決撤旗無效,爾後原告與被告皆提出修正請求。二十五日舊金山高等法院宣布最終結果,判決撤旗案違反章程故無效,應掛回我國國旗。主審法官魏斯曼在判決理由書中指出,撤旗案是中華總會館的重大議題,投票表決必須獲得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商董同意,始得通過。二週後將公布最終判決書。

舊金山高等法院判決 撤旗無效

原告律師邵宜台表示,提出反對撤旗的三項理由皆獲法院認可,算是全勝。但舊金山中華總會館董事林炳昌對這個結果感到亦喜亦憂,因為目前五十五名中華總會館董事中,沒有一位來自台灣。林炳昌表示,老華僑越來越少,而下一代的董事大多來自中國,他擔心日後如果董事會再度就撤旗一事投票,很容易得到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支持而成案,重演撤旗事件。

對於此案的勝訴,僑委會回應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決結果,對於為捍衛中華民國國旗挺身而出的正義僑胞,僑委會表示感謝。

舊金山中華總會館屋頂過去一直是懸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取自GOOGLE街景圖)

舊金山中華總會館屋頂過去一直是懸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取自GOOGLE街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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