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管期逕自赴中 前政務官單驥判罰13.4萬定讞
2016/06/24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日前申請赴香港演講,遭總統府依國家機密保護法駁回,引發國人關注。馬政府時期的經建會副主任委員單驥(見圖,資料照),也因退職不到三年就私赴中國演講參訪,遭內政部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裁罰十三萬四千元;單驥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單驥違法事證明確,昨判他敗訴定讞。
依兩岸條例第九條第四項第四款規定,單驥當時職務涉及國家機密業務,退職後須被管制出國三年;若要進入中國,須向內政部申請,經陸委會等機關審查核准始可赴中國。
退職不到一年 兩度赴中
但單驥一○一年五月退職後轉任教職,逕自於次年四月赴中國廈門大學演講及參加安徽合肥台灣名品博覽會,另於次月赴中國福州參加兩岸經貿交流活動。內政部認定單驥明知故犯,未申請即赴中,各處以六萬七千元,共十三萬四千元罰鍰。
單驥主張,他當時在赴中前依規定透過其任教的中央大學人事室提出申請,若內政部未收到申請表,不應將過失算在他身上;且他當時身為外貿協會副董事長,有完成政府交辦工作的義務,是為了「重大公益」目的赴中,加上他退職後未涉及國家機密,無洩密可能,應撤銷裁罰。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支持內政部見解,認為單驥是列管出境的政務官,未向內政部申請獲准即擅自赴中訪問已違法。縱使如其所言有透過校方申請,但既未接獲許可函,也未確認已完成審查程序,即擅自赴中,有明顯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