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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中正一 洪崇晏被告發恐嚇、妨害公務

洪崇晏被告發恐嚇、妨害公務。(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洪崇晏被告發恐嚇、妨害公務。(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4/04/16 11:25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大學生洪崇晏上週五「路過」北市中正一警分局,拿大聲公嗆分局長方仰寧「你會害自己被暗殺!」引起輿論譁然,昨天下午洪崇晏為失言鞠躬道歉,仍被不滿民眾告發恐嚇及妨害公務兩罪,台北地檢署已分案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偵辦,至於當天也「路過」的反學運退場人士王奕凱,至今尚未背負官司。

洪崇晏為聲援公投護台灣聯盟,參與「411路過中正一」事件,並主動拿麥克風帶領群眾向方仰寧喊話,「如果蔡教授拿回路權,你要道歉下台,如果蔡教授沒拿回路權,你真的要小心,你會害馬政府滅亡,會害自己被暗殺,我不是在威脅你,是在陳述事實!」

洪崇晏昨天回應失言風波並稱,若當天任何發言有傷害到方仰寧,造成社會觀感不佳,願意針對此部分誠懇道歉,「但不知方仰寧是否也願意向公投盟總召蔡丁貴及被驅離群眾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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