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遭判刑 黃世銘發聲明:辭檢察總長
2014/03/21 16:59
〔記者楊國文、項程鎮/台北報導〕針對台北地院審理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今天下午判黃世銘三罪共一年二月徒刑,得易科罰金42萬元。黃世銘對判決結果,表示「無奈、很遺憾」,立即提出辭呈,他也隨即發出辭職聲明指出,揭弊是一條艱辛但必走的路,仍堅稱是依法執行公務,並本於法律人的良知而為所當為,但將履行當初承諾,一審有罪就請辭下台。
黃世銘在辭職聲明指出,很遺憾,今天台北地院仍然做出對他不利的判決,令他悲憤莫名,他不是作姦犯奸,也不是貪贓枉法,他是依法執行公務,並本於法律人的良知及法律確信而為所當為。
黃世銘表示,衷心盼望台灣的司法經過這次重大關說司法事件後,能永遠不再有關說,徹底做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早日實現公平司法的理想。
不過他也提到,這6個多月以來飽受折磨與羞辱,表示將履行承諾,辭檢察總長一職,但也強調請辭絕非認同台北地院的判決。
黃世銘在聲明最後,也表達對父母、家人、同仁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