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退休軍公教再任私校教師修法 政院拍板刪除違憲條文
2021/03/03 16:54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退休軍公教再任私校專任教師停領退休俸的規定前年8月遭大法官宣告違憲,歷經1年半整合與溝通,行政院如今已完成配套修法,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等3項法律的規定,刪除違憲條文,明天將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退休軍公教再任私校專任教師未來不影響同時領取退休俸及薪資。
由於先前停領退休俸者約1169人,自前年8月23日起即恢復可領退休俸。
據悉,行政院配合大法官宣告違憲,前年8月雖表明會優先推動修法,不過,歷經逾1年半,行政院才完成整個配套修法的法制作業,主要是要審慎評估相關修法是否衝擊到現有流浪教師的權益。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規定,退休人員經審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再任有給職務且再任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也規定,退休教職員經審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再任有給職務且再任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另據了解,軍人的相關退休資遣撫卹也有類似規定。
大法官在前年8月23日認定這些條文違反憲法平等權,即日起失效。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當時召開記者會指出,統計截至前年8月1日止,退休軍公教再任私校專任教師,而停領退休俸者約1169人,針對這些受影響的軍公教,將發給退休俸,目前仍在清查人數及作業中,由於大法官並未要求完成期限,因此行政院將儘速處理及修法。